回复:秦朝兴亡十六谈:夭折的帝国
第63节:咸阳宫之争(5)
éóÅ Õ±+|lwww.5h5j.comjù¥Ë¬%<ÆüéóÅ Õ±+|lwww.5h5j.comjù¥Ë¬%<ÆüéóÅ Õ±+|lwww.5h5j.comjù¥Ë¬%<Æü 却说从李斯的观点看,他对郡县与分封之优劣已经分析得够全面了,且已在朝廷上加以宣示,并为始皇所首肯,看来已成定论。不想时隔八年之后,淳于越竟又拿这个问题说事儿,说什么不实行分封制担心一旦出现田常、六卿之事,皇帝会无所依靠。必须承认春秋时期是出现过许多异姓贵族取代诸侯之位的现象,但同样也出现过许多公族专权甚或取代诸侯大宗之位的现象,如三桓长期专权于鲁国(三桓指孟孙、叔孙、季孙三家,因出于桓公的三个儿子庆父、叔牙、季友,故名),其中季孙氏最强。成公时季孙氏操纵政权,此后在鲁襄公十一年(前562年),三桓扩军为三军,各领一军,三分公室。鲁昭公五年(前537年),四分公室,季孙氏独得两份并执掌大权,叔、孟各一。季孙氏私属甲士达到7?000人。国君费用靠三家和一些旧贵族纳贡维持。国家的大权和国君的废立基本上由三桓操纵,鲁大夫子家羁曾说:"如果立国君,则有卿士、大夫和守龟在,我不敢胡乱说话。"鲁昭公二十五年(前517年)乐祁在谈到鲁国的情况称:"鲁国的权力被季氏掌握,已经三世了,鲁国丧失权力的国君已经有四公。"再如晋之曲沃代翼。晋昭侯元年(前745年),晋昭侯封桓叔于曲沃,此后历桓叔、庄伯、武公,遂攻灭大宗翼,晋武公三十八年(前678年),周王室正式承认武公为诸侯。因此在李斯看来,淳于越的话显然有点颠倒黑白。至于淳于越所担心的权臣干政,在李斯看来根本就不是问题,因为经过长期的探索,皇帝已拥有一套相当完整的驾驭臣下的理论可以运用,通过灵活运用法家的术与势,皇帝完全可以避免此类问题的出现。却不知这是以君主必须具有卓越的个人品性为前提的,用在始皇身上可以并吞六国,用在胡亥身上却是身死国灭,为天下笑。
éóÅ Õ±+|lwww.5h5j.comjù¥Ë¬%<ÆüéóÅ Õ±+|lwww.5h5j.comjù¥Ë¬%<Æü 因此,李斯便不屑于与淳于越在分封郡县优劣问题上多费口舌,而是直接对他的法古之论展开批判。李斯道:"五帝不相重复,三代不相因袭,各有各的治法,这并非是故意要与前代相反,而是由于时代的变化要求不同的治法与之相适应。"这段话听起来,仿佛时光又倒流到了一百多年前的秦孝公初年,淳于越就如同质疑商鞅变法的甘龙、杜挚,因为甘龙称:"圣人不通过变易民俗而施以教化,智者不靠改变成法来治理国家。顺应民俗而施以教化,不用费很大的力气就能获得成功;沿袭已有的治法而治理国家,不仅官吏熟于其事,而且百姓也觉得安心。"杜挚称:"仿效古圣的成法没有过失,遵循旧有的礼仪不会出现偏差。"而李斯则如同商鞅一般。因为商鞅回答是:"夏、商、周三代因为推行了不同的礼制而称王,春秋五霸因为推行了不同的法制而称霸。"又称:"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因此商汤、周武王不沿袭旧法而王天下,夏、殷不更换已经过时的礼制而灭亡。反对旧法的人不应该被非难,而遵循旧礼的人则不值得赞扬。"
éóÅ Õ±+|lwww.5h5j.comjù¥Ë¬%<ÆüéóÅ Õ±+|lwww.5h5j.comjù¥Ë¬%<Æü 不过虽然咸阳宫的这场论争俨然是一百多年前那场争论的翻板,但李斯的口气显然比商鞅有底气得多。因为当时商鞅的观点不过是理论层面的东西,还有待接受时间的检验。而一百余年后的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法家的代表李斯再次与儒家对垒时,已可以拿出充分的论据来批驳儒家。检讨秦的发展史可以发现,秦的历史就是一部不断突破成法的历史:废除分封制,推行郡县制;废除井田制,推行新的亩制;制定军功爵制,剥夺旧贵族的特权;凡此种种,不胜枚举。而秦国也正是在持续的变革中走向强大,并最终吞并了山东六国,混一天下。显然历史已经雄辩地证明只有法家的理论才是最符合社会发展的。在这种情况下,淳于越居然仍在宣扬儒家那套陈腐的法古理论,这就不能不让人觉得迂腐可笑。
éóÅ Õ±+|lwww.5h5j.comjù¥Ë¬%<ÆüéóÅ Õ±+|lwww.5h5j.comjù¥Ë¬%<Æü 在始皇、李斯之流看来,由于他们已经掌握了左右历史发展的利器,这意味着解决了困扰三代发展的瓶颈问题,秦朝便可以由一世而万世永远发展下去。对于儒家盛称的五帝三代,始皇、李斯并不认为他们是什么伟大的时代,因此也就不值得效法。故而李斯又说:"现在陛下您开创了伟大的基业,建起了万世不朽之功,这本就不是愚儒所能理解的。况且淳于越所说的是夏、商、周三代的事,哪里值得取法呢?"所以说单就淳于越的法古之论而言,是不足以引起李斯重视的,让李斯担心的是从淳于越的言论中所表现出来的知识阶层的思想混乱。
éóÅ Õ±+|lwww.5h5j.comjù¥Ë¬%<ÆüéóÅ Õ±+|lwww.5h5j.comjù¥Ë¬%<Æü 却说战国时期,由于各诸侯国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纷纷招揽才学之士,又由于多元政治的存在,使得君主难以对学术进行有效控制,于是不免百家并峙,异端纷呈。亦即李斯所说:"古代天下散乱,无人能够统一,因此诸侯并起,游士们为了得到诸侯的赏识,说话都是称引古代为害当时,矫饰虚言以扰乱名实,人们都是推崇自己的学识,而指责君主所建立的制度。"然而到了秦朝,由于天下已经归于一统,因此士阶层已不需再为此殚精竭虑。始皇、李斯之流认为作为社会精英的士阶层就应该为国家的巩固与发展作贡献,顺应时代潮流转而去学习国家的法令制度,并在社会上广泛地宣讲,做新政权的拥护者而非反对者。
éóÅ Õ±+|lwww.5h5j.comjù¥Ë¬%<ÆüéóÅ Õ±+|lwww.5h5j.comjù¥Ë¬%<Æü 实际上始皇对士阶层确实是寄予了厚望。统一六国后,他不仅未对私学予以限制,而且还仿效齐国设稷下先生之制,设七十博士,以延揽天下之士。对于这些社会精英,始皇曾表示要和他们一起共建太平盛世。然而这些士阶层的代表在进入新的皇朝后,仍然抱着战国游士的心态参与政治,对于朝廷的法令不是认真宣传、贯彻,而是如淳于越一样根据各自的学说对之妄加解读,混淆视听。此即李斯所说:"现在始皇已经统一天下,分辨是非黑白,一切决定于始皇一人。然而那些私学之士却一起非议朝廷的法令教化,人们一听说有命令下达,就根据各自所学的知识加以议论,入朝就在心中非难,出朝就去街巷议论,向君主夸耀自己以求取名声,追求奇异的说法以抬高自己,并在民众中带头制造谤言。"
éóÅ Õ±+|lwww.5h5j.comjù¥Ë¬%<ÆüéóÅ Õ±+|lwww.5h5j.comjù¥Ë¬%<Æü 显然,对于新政权而言,士阶层并非合作者,而是添乱者。因此李斯认为,为着国家的长治久安考虑,这种现象应引起高度的重视,并予以严厉禁止。因为:"像这样却不予以禁止,则在上君主威势就会下降,在下就会形成朋党势力。所以对之予以禁止是合适的。"进而李斯提出了具体建议,请求始皇"让史官把不是记述秦国历史的典籍全部焚烧掉。除博士官署所掌管的典籍外,天下有收藏《诗》、《书》、诸子百家著作的,全都送到当地官府那里一起烧掉。有敢聚在一起谈论《诗》、《书》的处以死刑,借古非今的族诛。官吏如果知道而不检举以同罪论处。命令下达三十天仍不烧书的,处以脸上刺字的黥刑和白天防寇、夜晚筑城的城旦之刑。所不焚烧的,只有医药、占卜、种植之类的书。如果有人想要学习法令,就以官吏为师。"对于李斯的长篇大论,始皇阅后批了一个字:"可。"(见司马迁《史记·秦始皇本纪》)
éóÅ Õ±+|lwww.5h5j.comjù¥Ë¬%<ÆüéóÅ Õ±+|lwww.5h5j.comjù¥Ë¬%<Æü 对于咸阳宫之争的结局,从大历史的角度看,这应该是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结束的标志。而就秦朝的历史看,它则意味着国家的政策从此在法律上成为人们讨论的禁区,从此以后,无论是官员或是百姓,对国家的政令只能无条件地执行,而不能发表自己的看法。
éóÅ Õ±+|lwww.5h5j.comjù¥Ë¬%<ÆüéóÅ Õ±+|lwww.5h5j.comjù¥Ë¬%<Æü 谏诤之路由此断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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