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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图书] 秦朝兴亡十六谈:夭折的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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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节:咸阳宫之争(3)éóÅ Õ±+|lwww.5h5j.comjù¥ ˬ%<Æ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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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秋时期最先设县的是楚、晋两国。楚由于不断开边,遂使疆域变得极其广大,国君为加强对边地的统治,遂设县以治之。据《左传·庄公十八年(前676年)》称楚武王夺权后,"使斗缗尹之。以叛,围而杀之。迁权于那处,使阎敖尹之。"尹为楚治县之官,故权当为楚县。又据《左传·哀公十七年(前478年)》称楚文王时攻灭申、息、邓诸国,又有"实县申息"之说。晋国掌县之臣称大夫,据《左传·闵公元年(前661年)》称晋灭耿、霍、魏后,晋献公"为太子城曲沃,赐赵夙耿,赐毕万魏,以为大夫。"éóÅ Õ±+|lwww.5h5j.comjù¥ ˬ%<Æ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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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楚国而言,对于所设之县,由于地处边陲,有捍卫国家之重任,因此为了维护国之安全,国君一般不将其作为采邑赏赐给贵族,而是由自己直接掌握,在主观上并无以此手段削弱贵族权力之意,但在客观上却削弱了贵族的实力。据称楚庄王曾想把征服的申国、吕国故地赐给子重,但被申公巫臣所反对,巫臣的理由是"申、吕之所以设为县邑,是为了征收军赋,用来抵御来自北方的进攻。如果把它们赏赐给子重,就会使国家失去对申、吕的控制。这样晋国、郑国的势力一定会延伸到汉水地区。"楚庄王因此打消了把申、吕作为采邑赏赐给子重的念头。éóÅ Õ±+|lwww.5h5j.comjù¥ ˬ%<Æ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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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楚国相比,晋国县制比较复杂。éóÅ Õ±+|lwww.5h5j.comjù¥ ˬ%<Æ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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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国之县有数种,有扩张得来的,如晋献公时灭耿、霍、魏三国而设县,晋文公时获周襄王所赐的樊、温、原、攒四邑之地以为县。有由旧族采邑发展来的,如晋顷公十二年(前514年),祁氏和羊舌氏被灭,祁氏之田被分为七县,羊舌氏之田被分为三县。再有一种县就是从西周时发展下来的属于采邑的县,如《左传·昭公五年(前537年)》载楚薳启疆之言:"韩赋七邑,皆成县也,羊舌四族,皆强家也。"所谓"成县",据清人俞樾解释是大县的意思,指的就是采邑,是一种基于分封制形成的传统体制。从史料上看,晋国县制的突破发生在前两种而不是后一种,不过晋国县制的突破是在采邑制的基础上实现的。éóÅ Õ±+|lwww.5h5j.comjù¥ ˬ%<Æ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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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在其发展过程中,对于所取得的土地一般采用两种方式进行分配,一种是赐之以采邑,如晋献公以新取的耿、魏赐赵夙和毕万以为大夫,以所得的南阳四邑中的攒邑赏胥臣,晋景公赏给桓子、狄臣千室,又赏给士伯以瓜衍之县。再就是委之以官职,如晋文公以赵衰为所取之原的大夫,以狐溱为温大夫。不过虽是由国君委任,但随着形势的发展,这些县后来却渐脱离公室而成采邑。如赵衰的原县,赵衰死后其子赵同也为原大夫,称原同,其后竟成采邑,后来赵襄子也曾居于原,则直至春秋末原仍为其采邑。很显然晋国的新得土地呈现出采邑化倾向,然而渐掌晋国之政的采邑化的最大受益者晋之六卿,却在他们主政时采取了有利于他们的集权的措施。晋顷公十二年(前514年),魏献子将祁氏、羊舌氏之邑分为十县后,不是再作为采邑分配,而是任命了贾辛、司马乌、知徐吾、赵朝、韩固、魏戊等10人为大夫,之所以任命他们,是因为贾辛、司马乌对周王室有功,故而举荐他们;知徐吾、赵朝等4人则是由于能守业不失职,属于贤人,故举荐他们。这些被任命的官员显然是直接对中央负责的,如魏戊被派到梗阳做大夫后,梗阳人有案件,魏戊不能处理,就把它上报国家,由主持晋国事务的魏献子来决断。éóÅ Õ±+|lwww.5h5j.comjù¥ ˬ%<Æ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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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国与晋国所置的县至少给当时社会带来了如下几点启示:其一,官员由国君直接任免,打破了以世卿世官制度对官职的垄断,可以使国君选拔贤人治国。其二,官员的俸禄由国家以实物的形式支付,而不是赐封土地给予世禄,这使官员失去了稳固的经济基础,在一定程度上丧失了独立性,强化了对君主的依附性。其三,官员以代理人的身份治理地方,不再与治下人民形成臣属关系,于是在宗法制下那种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的现象彻底改变,官员因而丧失了与中央对抗的人力支持。éóÅ Õ±+|lwww.5h5j.comjù¥ ˬ%<Æ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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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之,新的县制可以有效地实现中央集权从而加强君主的权威,而加强君主的权威正是君主们梦寐以求的事情。从春秋中后期起,各国竞相发展县制,使县开始在各国迅速成长起来,大凡有城的都邑基本都立为县,在形式上取代了过去的封邑。春秋末年,各国又在边地置郡,性质与县基本相同,但因地处荒僻,故地位在县之下。éóÅ Õ±+|lwww.5h5j.comjù¥ ˬ%<Æ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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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节:咸阳宫之争(4)éóÅ Õ±+|lwww.5h5j.comjù¥ ˬ%<Æ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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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国时期县的建制逐渐完备起来。县令是一县之长,下设丞、尉,丞管民政,尉管军事。有的国家还在县令下设置具有秘书兼监察性质的御史。在县以下已有乡、里等基层组织。乡设三老、廷椽等,里有里正,县城及乡里都有伍什编制。此时又已在郡下设县,产生了郡县两级的地方组织。郡县制主要流行于各国的边境地区,在春秋时设于边地的郡由于日渐繁荣,且面积较大,到了战国时开始在治下设县。最初行于三晋。如魏的上郡有十五县,赵的上党郡有二十四县,代郡有三十六县,韩的上党郡有十七县。秦、楚、燕三国郡县制度是效法三晋的,如燕昭王时所设的上谷郡有三十六县,秦庄襄王二年(前248年),秦攻取赵的榆次、新城、狼孟等三十七城,设置太原郡。当时只有齐没有设郡,却有类似的都的制度。郡的长官叫守,或太守。都以武官充任,掌管边地军政民政,有征发壮丁出兵的权力。éóÅ Õ±+|lwww.5h5j.comjù¥ ˬ%<Æ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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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郡县制尤其是县制的推行,到战国初期各国的国君基本上都已牢牢地掌握住了国家的政权,像那种通过采邑的力量与中央对抗的行为已成历史的沉迹。国君得以主导国家局势,对阻碍社会发展的旧势力进行一定程度的清算。如魏国即在李悝的主持下,进行改革,剥夺旧贵族的特权,授予有功者以一定的官职和爵位。吴起在楚国取消贵族世卿世禄的特权,废除公族中与楚王血缘关系疏远的人的爵禄,如果封君的子孙无功于国,那么到封君的爵禄传至三世就要收回,并令贵族中人到远离国都荒无人烟的边地去生活。另外又明法审令,裁汰冗员。申不害在韩国指导国君根据需要而授予官职,并考察官员的政绩,且以生杀之权威慑他们。齐威王时赏为官贤良的即墨大夫而烹以阿谀奉承为能事的阿大夫,谨慎地修订法律制度,监督奸邪的官吏。商鞅则在秦孝公的支持下,进行改革,贵族无军功者要降低待遇,不得再享受过去的特权,并一度严厉处置秦国的贵族,如太子傅公子虔和太子师公孙贾因教唆太子反对新法,商鞅遂处公子虔以劓刑,公子贾以黥刑,也就是一个被割了鼻子,一个脸上被刻上了字。éóÅ Õ±+|lwww.5h5j.comjù¥ ˬ%<Æ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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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显然,郡县制不仅能有效地遏止因为分封制而产生的种种弊病,而且也体现着历史发展的大趋势,当然李斯并没有对此加以论述,而之所以对此略而不述,不过是为了凸显推行郡县制乃始皇的"天才构想"罢了。因此当时始皇听过李斯的话后就说:"天下之所以苦于战争不休,是因为有诸侯国的缘故。靠着祖宗的保佑,天下现在刚刚安定了下来。如果再设立诸侯,这等于是在树立敌国呀,在这样的情况下希望国家会太平无事,岂不是太难了!廷尉说得很对。"于是有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郡县制之举。éóÅ Õ±+|lwww.5h5j.comjù¥ ˬ%<Æ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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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王绾和李斯的两种观点看,王绾指出了对新征服地区应加强统治,李斯则强调了郡县制的优越性,应该皆有其可取之处,不同之处在于王绾的观点比较保守,李斯的观点则相当激进。保守与激进相比,保守的主张,因强调循序渐进,故一般不用担心出什么大的差错,但常常是新旧相因,不免有点拖泥带水;激进的主张,因喜欢一步到位,虽风险甚高,但由于与前事泾渭分明,故极易显示成功。一般而言,迭遭挫折的人,行事往往比较保守,而一帆风顺的人,则喜欢推行激进的政策。嬴政自亲政以来,一直走的是顺风顺水的路子,故选择李斯的主张,应该是很正常的。而且以海内为郡县,也最能显示与前代之不同,这对好大喜功的嬴政而言,诱惑之大自不待言。éóÅ Õ±+|lwww.5h5j.comjù¥ ˬ%<Æ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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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从后来事态的发展看,嬴政、李斯之流显然过于乐观了。因为以郡县制这种形式,大秦帝国根本无法在新征服的边远地区建立起有效的统治秩序,尤其令他最为忧心的楚地,简直是一盘散沙。却说在新征服的土地上实行郡县制,由于力量有限,秦只能向东方的郡县派遣守、尉、御史、令、长等主要长吏,低级官吏还是需由原六国的臣民来担任,这就免不了使秦的地方统治为原六国臣民所左右。同时由于秦实行的是战国以来的兵农合一制,士兵只有在战时才集结起来,平时则在家务农(以当时的经济实力,国家无力在全国范围内派驻常备军),这使秦在山东六国故地的基本军事力量仍以当地的百姓为主,这种力量在关键时刻是难以指望的,换句话说,秦在山东六国故地尤其是齐、楚两地推行的郡县制缺乏有效的军事保障。再者由于距离咸阳过远,而齐、楚等地又缺乏权力中心,一旦发生非常之事,郡县的处境就会非常窘迫。由于存在诸多的缺点,宜乎后来陈胜振臂一呼,秦在楚地的统治便转瞬瓦解。因此,为了国家长治久安考虑,即使在燕、齐、楚等地不实行分封制,嬴政确实也应该对这些地方区别对待。éóÅ Õ±+|lwww.5h5j.comjù¥ ˬ%<Æ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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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节:咸阳宫之争(5)éóÅ Õ±+|lwww.5h5j.comjù¥ ˬ%<Æ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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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却说从李斯的观点看,他对郡县与分封之优劣已经分析得够全面了,且已在朝廷上加以宣示,并为始皇所首肯,看来已成定论。不想时隔八年之后,淳于越竟又拿这个问题说事儿,说什么不实行分封制担心一旦出现田常、六卿之事,皇帝会无所依靠。必须承认春秋时期是出现过许多异姓贵族取代诸侯之位的现象,但同样也出现过许多公族专权甚或取代诸侯大宗之位的现象,如三桓长期专权于鲁国(三桓指孟孙、叔孙、季孙三家,因出于桓公的三个儿子庆父、叔牙、季友,故名),其中季孙氏最强。成公时季孙氏操纵政权,此后在鲁襄公十一年(前562年),三桓扩军为三军,各领一军,三分公室。鲁昭公五年(前537年),四分公室,季孙氏独得两份并执掌大权,叔、孟各一。季孙氏私属甲士达到7?000人。国君费用靠三家和一些旧贵族纳贡维持。国家的大权和国君的废立基本上由三桓操纵,鲁大夫子家羁曾说:"如果立国君,则有卿士、大夫和守龟在,我不敢胡乱说话。"鲁昭公二十五年(前517年)乐祁在谈到鲁国的情况称:"鲁国的权力被季氏掌握,已经三世了,鲁国丧失权力的国君已经有四公。"再如晋之曲沃代翼。晋昭侯元年(前745年),晋昭侯封桓叔于曲沃,此后历桓叔、庄伯、武公,遂攻灭大宗翼,晋武公三十八年(前678年),周王室正式承认武公为诸侯。因此在李斯看来,淳于越的话显然有点颠倒黑白。至于淳于越所担心的权臣干政,在李斯看来根本就不是问题,因为经过长期的探索,皇帝已拥有一套相当完整的驾驭臣下的理论可以运用,通过灵活运用法家的术与势,皇帝完全可以避免此类问题的出现。却不知这是以君主必须具有卓越的个人品性为前提的,用在始皇身上可以并吞六国,用在胡亥身上却是身死国灭,为天下笑。éóÅ Õ±+|lwww.5h5j.comjù¥ ˬ%<Æ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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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李斯便不屑于与淳于越在分封郡县优劣问题上多费口舌,而是直接对他的法古之论展开批判。李斯道:"五帝不相重复,三代不相因袭,各有各的治法,这并非是故意要与前代相反,而是由于时代的变化要求不同的治法与之相适应。"这段话听起来,仿佛时光又倒流到了一百多年前的秦孝公初年,淳于越就如同质疑商鞅变法的甘龙、杜挚,因为甘龙称:"圣人不通过变易民俗而施以教化,智者不靠改变成法来治理国家。顺应民俗而施以教化,不用费很大的力气就能获得成功;沿袭已有的治法而治理国家,不仅官吏熟于其事,而且百姓也觉得安心。"杜挚称:"仿效古圣的成法没有过失,遵循旧有的礼仪不会出现偏差。"而李斯则如同商鞅一般。因为商鞅回答是:"夏、商、周三代因为推行了不同的礼制而称王,春秋五霸因为推行了不同的法制而称霸。"又称:"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因此商汤、周武王不沿袭旧法而王天下,夏、殷不更换已经过时的礼制而灭亡。反对旧法的人不应该被非难,而遵循旧礼的人则不值得赞扬。"éóÅ Õ±+|lwww.5h5j.comjù¥ ˬ%<Æ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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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虽然咸阳宫的这场论争俨然是一百多年前那场争论的翻板,但李斯的口气显然比商鞅有底气得多。因为当时商鞅的观点不过是理论层面的东西,还有待接受时间的检验。而一百余年后的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法家的代表李斯再次与儒家对垒时,已可以拿出充分的论据来批驳儒家。检讨秦的发展史可以发现,秦的历史就是一部不断突破成法的历史:废除分封制,推行郡县制;废除井田制,推行新的亩制;制定军功爵制,剥夺旧贵族的特权;凡此种种,不胜枚举。而秦国也正是在持续的变革中走向强大,并最终吞并了山东六国,混一天下。显然历史已经雄辩地证明只有法家的理论才是最符合社会发展的。在这种情况下,淳于越居然仍在宣扬儒家那套陈腐的法古理论,这就不能不让人觉得迂腐可笑。éóÅ Õ±+|lwww.5h5j.comjù¥ ˬ%<Æ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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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始皇、李斯之流看来,由于他们已经掌握了左右历史发展的利器,这意味着解决了困扰三代发展的瓶颈问题,秦朝便可以由一世而万世永远发展下去。对于儒家盛称的五帝三代,始皇、李斯并不认为他们是什么伟大的时代,因此也就不值得效法。故而李斯又说:"现在陛下您开创了伟大的基业,建起了万世不朽之功,这本就不是愚儒所能理解的。况且淳于越所说的是夏、商、周三代的事,哪里值得取法呢?"所以说单就淳于越的法古之论而言,是不足以引起李斯重视的,让李斯担心的是从淳于越的言论中所表现出来的知识阶层的思想混乱。éóÅ Õ±+|lwww.5h5j.comjù¥ ˬ%<Æ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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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却说战国时期,由于各诸侯国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纷纷招揽才学之士,又由于多元政治的存在,使得君主难以对学术进行有效控制,于是不免百家并峙,异端纷呈。亦即李斯所说:"古代天下散乱,无人能够统一,因此诸侯并起,游士们为了得到诸侯的赏识,说话都是称引古代为害当时,矫饰虚言以扰乱名实,人们都是推崇自己的学识,而指责君主所建立的制度。"然而到了秦朝,由于天下已经归于一统,因此士阶层已不需再为此殚精竭虑。始皇、李斯之流认为作为社会精英的士阶层就应该为国家的巩固与发展作贡献,顺应时代潮流转而去学习国家的法令制度,并在社会上广泛地宣讲,做新政权的拥护者而非反对者。éóÅ Õ±+|lwww.5h5j.comjù¥ ˬ%<Æ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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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上始皇对士阶层确实是寄予了厚望。统一六国后,他不仅未对私学予以限制,而且还仿效齐国设稷下先生之制,设七十博士,以延揽天下之士。对于这些社会精英,始皇曾表示要和他们一起共建太平盛世。然而这些士阶层的代表在进入新的皇朝后,仍然抱着战国游士的心态参与政治,对于朝廷的法令不是认真宣传、贯彻,而是如淳于越一样根据各自的学说对之妄加解读,混淆视听。此即李斯所说:"现在始皇已经统一天下,分辨是非黑白,一切决定于始皇一人。然而那些私学之士却一起非议朝廷的法令教化,人们一听说有命令下达,就根据各自所学的知识加以议论,入朝就在心中非难,出朝就去街巷议论,向君主夸耀自己以求取名声,追求奇异的说法以抬高自己,并在民众中带头制造谤言。"éóÅ Õ±+|lwww.5h5j.comjù¥ ˬ%<Æ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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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显然,对于新政权而言,士阶层并非合作者,而是添乱者。因此李斯认为,为着国家的长治久安考虑,这种现象应引起高度的重视,并予以严厉禁止。因为:"像这样却不予以禁止,则在上君主威势就会下降,在下就会形成朋党势力。所以对之予以禁止是合适的。"进而李斯提出了具体建议,请求始皇"让史官把不是记述秦国历史的典籍全部焚烧掉。除博士官署所掌管的典籍外,天下有收藏《诗》、《书》、诸子百家著作的,全都送到当地官府那里一起烧掉。有敢聚在一起谈论《诗》、《书》的处以死刑,借古非今的族诛。官吏如果知道而不检举以同罪论处。命令下达三十天仍不烧书的,处以脸上刺字的黥刑和白天防寇、夜晚筑城的城旦之刑。所不焚烧的,只有医药、占卜、种植之类的书。如果有人想要学习法令,就以官吏为师。"对于李斯的长篇大论,始皇阅后批了一个字:"可。"(见司马迁《史记·秦始皇本纪》)éóÅ Õ±+|lwww.5h5j.comjù¥ ˬ%<Æ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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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咸阳宫之争的结局,从大历史的角度看,这应该是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结束的标志。而就秦朝的历史看,它则意味着国家的政策从此在法律上成为人们讨论的禁区,从此以后,无论是官员或是百姓,对国家的政令只能无条件地执行,而不能发表自己的看法。éóÅ Õ±+|lwww.5h5j.comjù¥ ˬ%<Æ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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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谏诤之路由此断绝。éóÅ Õ±+|lwww.5h5j.comjù¥ ˬ%<Æ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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